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投资分析报告 |
| [ 2008-04-07] 作者: 新疆旅游网 来源: 点击: |
新疆古称西域,位于我国西北边陲,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八国接壤,边境线总长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是我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省区。是沟通东西方、闻名于世的“丝绸之路”的要冲,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新疆地域辽阔,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全,数量大,品位高,部分旅游资源具有垄断优势,是我国旅游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被中外称为“天然博物馆”。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新疆旅游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迅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地位日益提升,已成为新疆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世界各国认识新疆的桥梁和纽带。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已将旅游业确定为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可以说,旅游业是新疆经济腾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新疆第三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目前,全区旅游产业地位不断提高,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品开发能力不断增强,企业改革逐步深化,旅游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日益增强,我区旅游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一、“十五”期间新疆旅游投资情况及主要特点 “十五”期间,在国家旅游局的倾力支持和重点帮助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不渝地坚持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新的增长点、自治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全区上下形成了“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培育大支柱、构建大市场”的良好发展氛围。
(一)投资主体结构
“十五”期间,投入到旅游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达到130.33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资29.46亿元、企业投资80.39亿元、银行贷款17.12亿元、争取国债资金3.36亿元,分别占“十五”期间旅游投资规模的22.6%、61.7%、13.1%、2.6%。
从投资主体结构所占比例来看,“十五”期间新疆旅游业在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上,围绕“政府主导、企业跟进、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效果明显,有力加快了旅游开发的步伐。一是政府继续加大对旅游业的引导性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包括旅游厕所)建设、旅游规划编制(包括红色旅游规划)和旅游信息化建设,为新疆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招商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已成为投资来源的主体,通过一批市场前景较好的旅游项目,吸引了一些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旅游业的开发与经营,提高了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投资旅游业的主体趋向多元化,社会参与企业投资旅游业意识明显增强,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良性循环投资模式基本形成,有力地促进了新疆旅游产业规模扩大。
(二)投资项目类别
“十五”期间,旅游业主要服务与基础设施投资总额42亿元,占总投资额33%,旅游饭店投资38亿元,占总投资额30%,旅游景区投资40亿元,占总投资额31%,其他投资11亿元,占总投资额6%。
从“十五”期间旅游项目投资情况来看,旅游投资重点集中在旅游资源特色突出和市场区位优势明显的领域,突出了旅游业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项目的投资,特别是旅游交通、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旅游中心城市高星级饭店建设,重点景区建设成效明显,其中五星级饭店达10家,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有3个,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但对人力资源培训、旅游购物、探险等专项旅游项目、高端旅游项目等投入明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投资效益分析
“十五”期间,新疆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和服务水平已经形成,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一步突显。“十五”期间,累计接待入境旅游者136.66万人次,创汇4.4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5484.1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79.44亿元人民币;旅游总收入515.96亿元人民币。与“九五”期间相比,入境旅游者人数增长24.4%,创汇增长11.7%;国内旅游者人数增长71.4%,国内旅游收入增长149.8%。旅游总收入占自治区GDP的比重由1996年的1.4%上升到2005年的5.4%,提高了4个百分点,产业地位得到较大提高。正是这些投资,不断扩大了旅游业的承载能力,扩大了市场供给能力,才有了现在旅游业的经济总量、市场规模、产出能力,才有了旅游业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各方面的综合效益。同时,旅游业投资本身也直接拉动了其他行业投资、刺激相关行业增长、促进农牧民脱贫治富,进而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
(四)招商引资情况分析
招商项目滞后,项目吸引力不强。从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是商家上门找到项目,正直我们包装策划的项目没有几个能招到商。一是项目策划水平不高,项目策划与招商需求脱节。二是具体节点小投资小项目多,区域综合连贯打造的大投资大项目少。
二、 “十一五”期间新疆旅游投资展望及主要举措
新疆旅游业已经具备了向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飞跃发展的条件。国家旅游局十分重视新疆旅游业发展,已将新疆纳入未来中国旅游重要战略接替区建设。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已明确,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将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总体布局为提升一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两个世界级精品旅游区,形成三条丝绸之路旅游环线,完善四个名牌景区,培育五个重点旅游区,开发六大特色产品系列,完善十二座优秀旅游城市功能。“十一五”期间,新疆旅游业围绕将旅游业培育成自治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建设中国西部旅游胜地的总体战略目标,抢抓机遇,科学发展,扩大开放,兵地联合,按照整合资源、打造品牌、培育精品、形成网络的总体思路,大力招商,全力推进,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换,力争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旅游大区和强区。
“十一五”期间新疆旅游发展目标
入境旅游:接待入境旅游人数五年累计222万人次,年均增长10%;旅游创汇累计7.33亿美元,年均增长10%。
国内旅游:接待国内旅游人数五年累计11138万人次,年均增长15%;国内旅游收入累计1038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7%。
旅游总收入:旅游业总收入五年累计1098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6%,相当于全区GDP的6.3%。
旅游总人数:接待旅游总人数五年累计11360万人次,年均增长15%。
从业人员:到2010年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间接从业人员达到80万人。
(一)继续发挥政府对旅游业投资的引导作用
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已明确提出对旅游业实行政策倾斜,确保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发展和宣传等专项资金每年递增15%,预计在“十一五”期间,用于旅游发展的各类资金投入将在170亿左右,其中,2006、2007两年累计投入84亿元。重点投向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与规划、旅游公共公益设施(包括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建设)、重点景区(景点)交通、通信、环保、卫生、供排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改善景区(景点)旅游环境,创造吸引外部资金的有利条件。同时,加大宣传促销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投入。
(二)争取专项资金与国债投入
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旅游业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增加景区内部交通、通信、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并将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批准的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扶持和引导,发挥投资导向作用。
(三)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扩大市场开放程度,鼓励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开发和资产重组,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逐渐形成良好的旅游开发资本市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旅游投、融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以及海外投资集团、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产品开发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筹集更多旅游发展资金。
(四)积极创造条件改善融资环境
制定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优惠投融资政策,扩大旅游产业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旅游资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发展改革、旅游、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对纳入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和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所需贷款和流动资金。 加强项目评估和风险控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前景看好的开发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银行参股有前途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



|
新闻公告
行业动态
旅游信息
旅游统计 |
| ||||||||
|
| ||||||
|
|

















